最高人民法院郝方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政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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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20年/4月/9日/第005版理论周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政治性郝方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制度是国家政治架构的组成部分,天然地具有政治性。纵观古今中外,不存在超阶级、超意识形态、超政治制度的审判制度。具体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机关,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从摸索创立到探索前进,再到日臻完善,离不开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绝对领导,离不开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首要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保持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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